| 工作简报40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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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 报 (第四十期)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07年3月30日 [中心工作] 营造宽松办事环境 做好2007年工作 为扎实开展“开放年”活动,搞好软环境建设,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推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3月12日,中心管理办召开45个窗口部门首席代表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中心主任李永伟对做好2007年工作,提出“加强三个建设,提高一个水平”,即加强运行机制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加强争创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重点做好八项工作要求。 1.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督促行政审批项目进厅办理,抓好年检项目改革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对市政府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达到95%的工作要求。对行政不作为和对省、市政府要求落实不办的窗口部门,由市纪委驻中心监察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完成省政府对市政府考核工作指标。 2.做好市级政府部门第四轮行政审批改革制度收尾工作。对窗口单位审批项目有变化的由部门向中心管理办提出,管理办与法制办协调沟通,以法制办确认为准,管理办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确认,组织力量对第四轮行政审批改革保留项目编制《指导手册》,向社会公开。 3.进一步整顿纪律作风建设,加强考勤考核工作。要求窗口人员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维护市政府窗口的良好形象。人人要有大局意识,不准工作时间打游戏,管理办要加强管理,对窗口做到每天有巡视、每周有检查、每月有通报,强化考勤上监视器等设施。 4.扎实开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开放年”招商引资活动,搞好软件环境建设。开展好绿色通道和联合审批工作,市工商局的注册登记,市建委的棚户区改造,市外经贸局的招商引资等全过程服务。充分发挥“红旗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作用,树立服务大局意思,提高服务水平档次。 5.抓好服务中心分中心的建设,今年上半年对分中心进行检查,下半年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完善分中心建设。 6.抓好窗口建设。从三月份中旬开始。管理办分别与45个窗口首席代表座谈。一是了解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年检项目进厅办理情况,二是整顿纪律作风,三是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 7.提高办事效率,组织窗口人员外地学习考察。 8.抓好网络建设。搞好网络维护工作,保证审批网络正常运行。 [窗口动态] 本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支持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大力促进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007年3月9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本溪市工商局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在降低门槛、提供高效服务、实施人性化管理等三个方面、22项内容放宽政策。2003年以来,工商局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振兴老工业基地,深入开展执法服务环境年活动要求,多次出台优惠政策,大力促进非公制经济发展。今年,根据多年支持非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为适应新形势和统领全年工作,工商部门开展了“构建以人为本工商管理和谐新机制活动”,此项政策的出台就是这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活动”的开展,各项配套措施将陆续出台,工商部门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新局面将全面展开。 工商局注册分局年检工作进展顺利 2007 年,本溪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积极开展年检工作,在省局没有具体部署的情况下,分局及早动手,通过网络下载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33号)文件,并组织全员进行了学习。根据文件要求拟定了“免检企业名单”、“需提交审计报告企业名单”,印制了“企业申报2006年度年检须知”等前期材料,分局领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年检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发扬登记工作中形成的良好服务风尚,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年检事宜。分局在 许可文书不断规范 服务能力稳步增强 ---市交通局行政服务窗口 “规范审批、优质服务”是本溪市交通局行政服务窗口所恪守的工作准则。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严格许可项目档案标准,改进行政许可案卷文本,将原有的案卷文本内容全部进行更新,健全案卷内容、规范案卷文本。使许可文书不断规范,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文本格式更加标准。卷皮清晰有序,从目录到结案报告顺序统一标准,装订整齐划一。 二、内容更加细化。客运、货运、维修等行业性审批事项许可内容分别调整,增添了告知权利和领导审批等必要文书,行政许可文本要件明确。 三、程序更加规范。从受理、审查、审批、结案等程序更加规范化,更加人性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新的行政许可案卷文本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好评和认可,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程序和行政许可文书,行政服务能力得到了大大提高。 加强管理 制定措施 ---交通局行政服务窗口 2007年,为加强交通局行政服务窗口管理,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和文明服务行为,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和窗口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一、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十项规定。 1.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热情服务。 2.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不擅自离岗,不无事窜岗,有事按规定请假。 3.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要事先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事后补假一律按矿工处理。 4. 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上网打游戏、聊天、看影院节目,不准吃零食。 5. 因公外出办事要告知去向,并妥善安排有关事宜。 6. 员工休假应做好工作交接,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 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对承办工作要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 主动打扫窗口内外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经常保持干净、清新的工作环境。 9. 上班时间,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办公区域。 10. 上班时间,对来访人员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 二、严格执行窗口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1. 准备工作提前,早中到岗准时。早上8:00,下午1:00,准时到岗,提前穿好制服、整理好桌面,备好办公用品,做好迎接服务对象的各项准备。 2. 保证仪容仪表端正,言谈举止文明。 3. 穿着整洁、打扮得体。 4. 微笑服务、用语亲切。及时使用“您好、请讲、请稍候、请原谅、请走好”等。 5. 尽心竭力为民服务。接待群众主动,接听电话及时,做到主动问候服务对象,主动询问需要服务事项。解答耐心,不简单应付,多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当群众出现误解、语言过激时,不与其争吵、争辩。 6. 受理程序规范有序,不随意,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本溪市工商局支持非公有制 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门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 1. 放宽市场准入的限制。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垄断和地域限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 2. 放宽注册资本(金)一次性缴付的限制。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分期到位。登记费按照每次实际到位的实收资本数额缴纳。 3. 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限制。除法律法规禁止的,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 4. 放宽企业名称字号的限制。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冠“本溪、本溪市”名称。允许从事现代服务业、生产、加工的私营企业和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在名称中冠“实业”、“发展”、“实业发展”用语;允许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在名称中冠“贸易”、“对外贸易” 用语;允许改制后的企业使用原企业名称或者字号;改制后另起名称字号的,经企业申请,原企业名称可在二年内予以保留。 5. 放宽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的限制。允许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并设有3个控股子公司的私营企业,或者所属参股公司总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办理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6. 放宽市场准入手续的限制。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或住所产权证明的,可以相关证明材料代替产权证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需提交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评估报告,投资方资信证明的规定;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经营性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时,需提交外经贸部门审批文件的规定;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中国有企业股东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的规定;取消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对投资人的限制,除法律法规禁止的,允许中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投资人。 7. 放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限制。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购买、兼并、参股公有制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时以净资产出资,不受货币出资必须达到注册资本30%的限制。允许改制后的企业延用原企业仍然有效的许可证或其他前置审批文件。 二、优质高效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 开设“绿色通道”。为下岗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上门、设点、预约等服务;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一般注册事项的变更登记由受理人员直接核准;进一步缩短办照时限,私营企业设立登记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建立全程跟踪服务制度。设立专门服务机构,对改制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和定期联系、回访。 3. 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调查,定期向市政府和私营企业报告、反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结构、发展潜力等基本情况,反映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发展方向和市场信息服务。 4. 招商引资,建立与发达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定期联系协作制度,适时举办企业项目、产品对接活动。组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参加展览、展销、产品推介、贸易洽谈、商务考察等活动。 5. 实施“四项涉农服务工程”,进一步完善商标兴农、合同助农、经纪活农、红盾护农措施。引导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新特农产品注册商标,建立“公司+商标+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和完善指导、服务责任制度,大力推广订单农业;培育和扶持农村经纪人发展,建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组织。 6. 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对5人以上(含5人)出资,且出资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办理工商登记,赋予市场主体资格。 三、实施人性化管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1.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明确界定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免收规费范围、期限,加强对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情况的日常检查和督察。 2. 改革监管方式,前移监管关口,创新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违法行为的提醒、预警工作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违法行为,实行行政提醒或行政预警。 3. 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建立行政许可一级审批的“注册官”制度和过错问责制度。 4.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审批、回访等工作制度。 5. 建立和完善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依据一定的信用指标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分为守信、警示、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制定标准,实施分类监管。 6.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建立经济信息的征集、评价、披露制度,畅通经济信息发布渠道。 7. 推行企业年度检查免检制度。对获得省级以上“守重”、“著名商标”、“诚信单位”、“青年文明号”、“明星私营企业”等称号的企业实行免检。 8. 加强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市场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公共安全、合同欺诈、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对重点项目企业、龙头产品企业、潜力产品企业商标专用权进行重点保护。 9. 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开展创建“文明市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单位”、“消费者满意单位”、“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等活动,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实施品牌战略,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市场信誉。 [中心大事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审批办件] 市、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006年2月审批办件情况 1.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事项1577件,办结1592件。其中即办件受理1039件,办结1058件;承诺件受理537件,办结533件;报批件受理1件,办结1件。总受理金额1327647.02元人民币,总办结金额1326332.00元人民币。 2. 本溪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事项1016件,办结1030件,其中即办件受理860件,办结860件;承诺件受理156件,办结170件,承诺期内办结率为100%,收费32.8万元人民币。 3. 桓仁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事项1771件,办结1771件,办结率100%。其中即办件受理1726件,办结1726件,办结率100%;承诺件受理45件,办结45件,办结率100%。总受理金额104117.85元人民币,总办结金额104117.85元人民币。 [办件考勤] 2月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办件情况
说明:所列受理件数为本月受理数,办结件数为本月与上月在办件办结数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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